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推动部署。先后印发《楚雄州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肉制品生产单位,以及肉类产品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等为检查重点,及时启动集中整治,推进联络员机制运行,细化问题线索清单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打击整治。
二是突出生产环节,强化源头整治。对生产单位加大频次开展合规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机制。及时向生产单位发放《肉制品食品安全风险提醒告诫书》,对原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经营行为规范、违法处罚事项作告知提醒。共检查生产单位131家次,发放告诫书114份,排查整改风险隐患41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
三是规范经营行为,深化市场监管。紧扣整治肉类产品问题导向,聚焦养殖、屠宰、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各环节,从定点屠宰、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集中开展检查,对采购及经营无合法来源肉制品、喷洒杀虫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对全州2267个规模养殖场全面落实了跟踪监管服务责任人制度,检查涉肉品经营主体1346家次,办理违法案件1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件、线索9条。
四是加大监督抽检,严控肉品质量。持续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对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风险监测,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对抽检不合格肉制品依法核查处置,限时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踪问效督促经营者认真整改,形成监管闭环。今年来,全州共抽检肉类产品288批,合格 261批、不合格 27 批,不合格产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是夯实协作联动,提升整治效能。州、县市多次组织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屠宰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农兽药售卖点、校园周边、夜市烧烤摊等开展专项检查,打击整治生产经营违法、假冒肉制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3次,办理违法案件22件,其中违法犯罪案件 18 件、追究责任人39人。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守法意识。工作中,积极向经营者、消费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县市公安部门主动发布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方式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的方法,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制品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以来,处理举报线索1条,开展各类培训、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