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
行政审批部门将网络餐饮许可信息推送至“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和常态化监管,对商圈、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网红餐厅、平台订单量大、食品安全投诉集中、差评较多的入网餐饮经营者等重点对象,不定期开展“双随机”检查、暗访抽查和集中整治,对监管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及时运用“三书一函”督促整改。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审查比对,建立完善“无堂食”外卖等入网餐饮经营者档案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安封签”“无接触配送”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网络餐饮经营者和网络配送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外卖平台和有关协会开展“放心外卖”样板店建设和评价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指出
要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通过推广“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选聘外卖小哥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发布“红黑榜”等措施,公示相关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收集网络餐饮经营者违法问题线索,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