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麦粉应在符合安全规定的食品卫生仓库、筒仓和车辆中储存和运输;
(2)仓库应空气流通良好、温度不高于15℃、相对湿度不高于60%、无虫害污染、无特定气味、无污垢和防潮,未经高温消毒的贮藏小麦粉水分不超过15.0%,包装贮存小麦粉水分不大于15.5%;
(3)规定了包装小麦粉仓储堆垛要求,禁止存放在异味、灰尘、阳光、辐射等污染源附近,不合格或退货产品应独立存放;
(4)包装好的小麦粉应在清洁、干燥、无臭、不受虫害污染的车辆中运输,符合既定的安全要求,不与有毒、难闻气味、易爆或易燃物品或产品一起储存或运输。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standard.gov.mn/website/news.aspx?id=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