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86号建议的答复
钟代笛代表: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以下简称创新贡献奖)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设立,并经中央批准的奖项。2006年,该奖项正式设立并于同年开展首届评审和颁奖工作。创新贡献奖的设立与颁奖,为高质量的优秀标准成果、组织及个人脱颖而出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为标准化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修订完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创新贡献奖评选公开、公平、公正,2009年我们制定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了创新贡献奖的组织结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等内容,创新贡献奖的评选与管理正式有了自己的“标准”。该管理办法先后于2016年、2020年、2022年进行了3次修订。该管理办法的不断修订,一方面是为了与时俱进,使之更加适应我国标准化改革和标准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对创新贡献奖评选与管理的不断完善,使其自身更加科学、标准和规范。
(二)积极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
创新贡献奖自2006年设立以来,已经评选了11届,共有840个标准项目、26个组织和46名个人获奖,其中4人获终身成就奖(中国标准化界泰斗李春田、国务院原参事郎志正、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原主席张晓刚)。获奖项目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航空航天等科技创新活跃领域。创新贡献奖评选有力促进了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产业发展更加紧密的有机结合,提升了我国标准的总体水平,极大地激励了广大标准化工作者的创新热情,推动了标准化事业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更加关注国际标准化工作表彰
2022年修订的管理办法对于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的表彰范围进行规定。标准项目奖表彰范围包括“由我国专家牵头起草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发布的国际标准”,其中包含ISO、IEC和ITU三大国际组织与其他组织共同发布的国际标准。在组织奖和个人奖评选过程中,也会综合考虑参选组织和个人在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中的标准化工作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对ISO、IEC、ITU发布的国际标准的表彰奖励,做到国际国内并重。我们将按照《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将ISO、IEC和ITU三大国际组织与其他组织共同发布的国际标准继续纳入表彰范围,支持我国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二是适时推动将我国组织或个人在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牵头起草发布的标准纳入评选表彰范围。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力,我们将综合考虑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推动将此类标准纳入创新贡献奖的评选范围。
三是在组织奖和个人奖评选中充分考量其在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中的贡献和作用。我们将在创新贡献奖具体评选中,将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中的贡献和作用进一步细化写入评分标准等相关工作文件中,切实做到充分体现组织和个人在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中发挥的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