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确保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证照等信息。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体系。
二
严格规范操作行为
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晨检工作,衣帽整洁,不准带病上岗或未着工作衣帽进行加工操作。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手部清洁,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头发外露等情形。
三
严格原料采购管理
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选择资质合法、保证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原料。按条件贮存食品,场所环境温湿度适宜,避免腐烂变质。
四
严格规范过程控制
各项设施标识清楚,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原材料要按照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制作食品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混有异物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严格餐具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五
严格环境卫生管理
经营场所应保持干净卫生,墙壁、门窗、地面、排水沟、食品加工用具等无破损、霉斑、污垢等;卫生间设置符合要求,保持清洁;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及清理符合要求,垃圾桶应加盖。
六
严格规范留样过程
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的餐饮单位,须配备留样设施设备,并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规范留样(每个样品不少于125g,冷藏存放48小时)并做留样记录。
七
提倡文明用餐
主动提供公勺公筷,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及宣传画,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切实减少餐饮浪费。合理调整菜品份量,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在倡导节约、避免浪费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消费者品种多样化的需求。
八
做好应急处置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同时,保护好用餐现场,等待原因调查和处理。
特别提示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