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各商超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散装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对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进行了指导,引导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自律、做到诚信经营。
截至目前,共检查商超类经营主体123户,发放《商超类经营主体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130余份,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商场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商场超市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