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行动,以全县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猪、牛、羊肉等生鲜肉类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小摊贩为重点,着力检查销售环节肉类(牛、羊、猪、鸡、鸭肉)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报告;是否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违规使用“生鲜灯”经营行为等情况,全面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截至目前,灌阳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食品小摊贩26户次,责令改正3家。下一步,该局将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强化全链条监督检查,督促小摊贩从业人员增强守法经营意识,严防不安全肉类食品流入市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