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发疾病
9月水产养殖应该重点关注草鱼出血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鲤浮肿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细菌性肠炎病、诺卡氏菌病、赤皮病、车轮虫病、刺激隐核虫病、锥体虫病、白斑综合征、十足目虹彩病毒病、急性肝胰腺坏死病、虾肝肠胞虫病等。
(一)鱼类疾病
1.草鱼出血病:病原为草鱼呼肠孤病毒,主要危害草鱼及青鱼,水温20℃~30℃时易发病。患病鱼鳍基或鳃盖出血,解剖查验可见肌肉出血呈鲜红色,肠壁、肝脾充血等症状。广东、湖北、湖南、江西等草鱼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2.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病原为鲤疱疹病毒II型,主要危害金鱼、鲫及鲫杂交变种,水温10℃~33℃时易发病。患病鱼游动缓慢,体表广泛性充血或出血,尤其以鳃盖、下颌、前胸和腹部最为严重。解剖后可见淡黄色或红色腹水,肝、脾、肾等器官肿大。江苏、湖北等鲫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3.鲤浮肿病:病原为鲤浮肿病毒,主要危害鲤和锦鲤,水温在20℃~27℃时易发病。病鱼上浮、聚堆游边,眼球凹陷,鱼种阶段有时出现全身浮肿。辽宁、黑龙江、山东等鲤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4.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原为嗜水气单胞菌、温和气单胞菌等多种细菌,危害鲫、鳊、鲢、鳙等淡水鱼类,水温9℃~36℃时易发病。病鱼离群缓慢游动,体表充血,鳃、肝、肾颜色较淡,呈花斑状。病情严重时死亡率达90%以上。全国各淡水养鱼地区需重点防控。
5.细菌性肠炎病:病原为肠型点状气单胞菌、豚鼠气单胞菌、嗜水气单胞菌等革兰氏阴性短杆菌,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鳙等淡水鱼类,水温在18℃以上开始流行。患病鱼肛门红肿外突,解剖查验可见肠道充血发红,尤以肠后段明显。全国各淡水鱼类养殖地区均应重点防控。
6.诺卡氏菌病:病原为诺卡氏菌,主要危害鰤、鲈、乌鳢等鱼类,流行高峰期为9~10月。患病鱼体表隆起大小不一、形状不规则的结节,剖开结节后有白色或稍带红色的脓汁流出,肝、脾、肾等内脏器官也出现白色点状结节。全国各鲈养殖区和乌鳢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7.赤皮病:病原为荧光假单胞菌,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团头鲂等多种淡水鱼类,在我国一些养殖区域一年四季都有流行,特别是当捕捞、运输、放养使鱼体受到机械性损伤或鱼体表被寄生虫寄生而受损时,病原菌更易侵入,引发疾病,应引起各淡水鱼类养殖地区的重视。
8.车轮虫病:病原为车轮虫,主要危害各种淡水和半咸水鱼类,一年四季均可发生,适宜水温20℃~28℃。车轮虫一般寄生在鱼类体表、鳃和鼻孔处,大量寄生时会刺激鳃丝分泌黏液,形成黏液层,妨碍病鱼呼吸。全国各淡水及半咸水养鱼地区需重点防控。
9.刺激隐核虫病:俗称“海水小瓜虫病”,病原为刺激隐核虫,主要危害大黄鱼、卵形鲳鲹和石斑鱼等海水鱼类,水温10℃~30℃时易发病,22℃~26℃时为流行高峰。患病鱼游动缓慢,鱼体瘦弱,体表、眼角膜、鳃和口腔周围可观察到小白点。沿海各省份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10. 锥体虫病:病原为锥体虫,主要危害大黄鱼、石斑鱼在内的多种海淡水鱼类,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流行于6~10月。锥体虫寄生在鱼类血液中,以渗透方式获取营养,病鱼早期不表现明显症状,严重感染时病鱼反应迟钝,血液变淡、严重贫血,鳃盖、头部及体表出现溃烂,肝、脾、肾明显肿大。福建、浙江等大黄鱼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二)甲壳类疾病
1.白斑综合征:病原为白斑综合征病毒,主要危害对虾、克氏原螯虾、中华绒螯蟹等甲壳类动物,水温20℃~30℃易发病。该病发病急,死亡率高。病虾行动异常,甲壳上出现白点,白点直径小于3毫米或连成片。各对虾、克氏原螯虾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2.十足目虹彩病毒病:病原为虾血细胞虹彩病毒,主要危害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日本沼虾、红螯螯虾等,水温16℃~32℃易发病。病虾活力下降、停止摄食,额剑基部甲壳下呈现白色三角区域病变,俗称“白头”。各对虾、罗氏沼虾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3.急性肝胰腺坏死病:病原为携带特定毒力基因的弧菌,包括副溶血弧菌、哈维氏弧菌等,主要危害对虾。病虾活力下降,甲壳变软,肝胰腺变白、萎缩并出现黑色斑点和条纹。各对虾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4.虾肝肠胞虫病:病原为虾肝肠胞虫,主要危害对虾,水温24℃~31℃时易发病。病虾出现个体瘦小、肝胰腺颜色深、“白便”、群体中体长差异大等症状。各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二、防控建议
(一)加强投喂管理。坚持“四定、四看、一检查”投饵法,即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看天气、看水色、看水生动物吃食、看水生动物活动,检查水下有无残渣剩饵。极端天气前后可在饲料中适量添加提高免疫力的饲料添加剂。
(二)科学使用增氧机。增氧机的使用遵循以下原则:晴天中午开,阴天清晨开,连绵阴雨半夜开,浮头早开;天气炎热开机时间长,天气凉爽开机时间短,半夜开机时间长,中午开机时间短,负荷面积大开机时间长,负荷面积小开机时间短,确保及时增氧。
(三)做好生产记录。做好来访登记、饲料出入库登记、供水和尾水处理记录、发病记录、病死水生动物及其无害化处理记录、投入品使用、药物治疗和疫苗接种记录等,保证养殖生产全过程可追溯,便于管理。
(四)依法依规用药。用药时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五)及时上报疫情。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疫情,应通过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相关水生动物疾病防控方法,可登录“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www.adds.org.cn),在“常见疾病”中查询,或通过“自助诊断”及“专家诊室”进行诊断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