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重点民生领域,深入开展广告监管“清风”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现选取部分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三、太和县佳乐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多家网店发布“胶原蛋白小分子肽饮”、“乳清蛋白Y-氨基丁酸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广告,含有“美白淡斑。变白去黄。去黑色素沉淀”“睡前一包。甜睡整晚”等虚假内容,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4月,太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