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称,食品控制管理体系要求“相关食品可采用食品名称、措辞、表述、参考用语、特别说明、指示等以任何方式加以声明,可单独使用上述相关用语声明,也可组合使用其它文字、书面知识、印刷内容、图示、可视化内容加以声明”。
该食品控制管理体系涉及犹太食品、伊斯兰哈拉食品、有机食品,将来也可增加其它体系,加入相关控制管理体系应进行注册。相关控制管理体系项下的食品可要求出口国机构提交信函,说明食品原产国食品控制管理体系情况。该法规适用于南非相关农产品销售和进口注册控制管理体系,其要求主要包括:如果进口农产品生产方法声明随附了相关证明材料,则可声明采用了农产品销售和进口控制管理体系;在此类注册控制管理体系以及标签、介绍、广告中,有关生产方法的声明可以部分被使用,或紧密联系农产品名称使用,进口农产品声明生产方法后方可输入南非,此类农产品货物需要证明材料。该法规预计生效日期为2025年5月24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old.dalrrd.gov.za/Branches/Agricultural-Production-Health-Food-Safety/Food-Safety-Quality-Assurance/Draft-Legislation-for-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