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花垣县吉卫农垦米业生产销售的农家米,碎米(小碎米)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 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二)汝城县第三中学使用的,标称汝城恒昌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 GBIT 1354-2018《大米》要求。
(三)祁东县育贤中学使用的,标称祁东县归阳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花源大米,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 GBT1354-2018《大米》要求。
(四)郴州市北湖区周慧玲舜华临武鸭专卖店销售的,标称临武舜美牛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舜美爆辣牛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武舜美牛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湖南仰康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野生葛根粉,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平江县辉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吃货宝食品厂生产的泡泡干(香辣味)(豆制品),柠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桑植县澧源镇第二小学使用的复用菜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安化县江英学校使用的复用饭碗(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长沙市雨花区红记蔬菜批发经营部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邵阳市江北农产品批发有限责任公司周恒销售的小米椒,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长沙县黄兴镇文静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红豆,红豆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长沙市岳麓区老许家餐馆销售的回头鱼(淡水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长沙市雨花区则尧食品店销售的散养白凤乌鸡,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祁东县壹站嘉年华超市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衡阳、邵阳、岳阳、张家界、益阳、郴州、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