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751号(商贸监管类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市监提〔2024〕175号
李迎新委员: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大力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包容审慎监管电商平台、积极构建协同治理体系等建议,对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我们高度赞同。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优化监管理念和举措,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探索形成常态化平台企业合规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开展平台企业合规推进会,聚焦网络监测、社会舆情、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专题会、“一对一”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常态化对平台企业进行合规指导,强化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协同,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稳步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下大力气激发市场活力,评估认定第一批13个示范区,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有序有效开展,发挥示范区和创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不断释放平台经济发展新动能。
国家数据局深入调研平台企业发展情况,于2023年先后公布两批平台企业在科技创新、传统产业转型方面的典型投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平台企业持续加大投资,助推行业整体数字化水平提升,拓宽高质量发展新空间,增强国际竞争力、影响力。
二是统筹政策、标准、数据等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发挥数据作用,依托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成网络创业活力系统,打通市场监管总局与平台企业间的数据通道,向平台企业批量提供证照信息比对服务,推动实现政企数据共享互查。截至2024年6月底,已为平台企业提供经营主体信息核验服务6185万次,惠及879万家经营主体,为中小微商家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多支持。
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台《“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将“守正创新,规范发展”作为首要原则之一,提出构建适应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数字化监管机制,推动构建电子商务多元共治格局。出台《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细化直播平台管理责任。指导电商行业协会发布诚信经营倡议,通过柔性手段指导平台企业自治。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维护网络交易秩序。2024年3月至11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作,增强监管合力。严格规范网络营销和集中促销行为,持续打击流量造假、刷单炒信、低俗带货;督促平台加强经营者资质审核,督促平台企业履行对入驻平台商户、非经营用户的核验、登记等身份和信息管理义务,提示提醒协助其按照规定登记并亮照亮证经营,持续整治不依法办照办证、不依法亮照亮证等违规行为。2023年,组织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引导854家平台企业对协议规则进行全面自查,帮助平台企业补充协议规则982个,督促指导平台企业修改优化协议规则2698个,有效规范了平台协议规则不公平、不合理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合力共筑电商平台、监管机关经营关系台账”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研究论证等工作。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提升电商平台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市场监管总局拟研究制定网络交易数据报送管理相关规定,就网络交易平台向监管部门报送网络交易经营主体数据、重要商品和服务数据等网络交易监管重要数据进行规范,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二是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向电商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助力电商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及规范经营。三是引导平台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提升合规水平,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媒体和消费者等多方面监督作用,积极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方共治格局。
商务部将完善电商领域政策顶层设计,编制电商企业合规指南,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国家数据局将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出平台企业典型投资案例,促进平台企业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