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在新学期开学前及时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密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实行承包经营的学校,要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制定承包企业的评价和退出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企业的监督,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承包经营企业。杜绝食堂承包经营者转包、分包等行为,杜绝学校对食堂“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二、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
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开学前要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特别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完善设施设备,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装置等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工作。要紧盯隐患问题整改,确保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格餐饮食品安全过程控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强化人员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二是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三是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四是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加工操作后及时做好加工用具和场所环境的清洗消毒,防止食源性传染病的传播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五是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
四、严格规范餐饮食品分餐配送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规范进行分餐操作,严防由人员、加工用具、运输工具等原因造成对食物、餐具和分餐间环境的污染。食物应使用餐盒、餐箱、汤桶等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品名称、加工时间、食用时限等信息。食物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应符合要求: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内。使用专用车辆配送食物,每日做好车辆消毒工作。
五、培养健康文明节约的饮食习惯
同学们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公勺公筷。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煎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拒绝食用野生动物,自觉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良好风尚。
市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