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食糖、蜂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大类食品6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百色市田阳区岗新饼店销售的、标称百色市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豆软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青秀区一日三餐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歆颖食品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鸡爪(泡椒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崇左市“广西大新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甜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河池市“巴马灵灵调味品店”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玉林市“北流市益之通百货超市”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桂林市临桂区物美多食品超市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百色市“凌云县岑玉英百货店”销售的“番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玉林市盛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北流市优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指毛桃(代用茶)”,铅(以Pb计)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广西北流市优美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来宾市“广西武宣日新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武宣县五马拦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黄茆分公司生产的“红薯干粉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