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桶装水经营企业是否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卫生与水源水质是否达标,设施设备运转及清洗维修情况,产品检验、企业自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桶装水贮存运输管理、包材进货索证及查验台账、生产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台账记录情况;同时,执法人员对桶装水的外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产品合格证明等标签标识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桶装水经营单位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安远县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桶装饮用水等违法行为,确保生产出的瓶、桶装饮用水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