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相关要求,检查人员对该企业生产场所,包含原料、半成品、成品仓库,预处理间,切料间,拌料间,烘烤车间,包装车间、后杀菌车间等场所以及重点生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资料等,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并抽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发现企业存在三防设施不足、原料及成品存在交叉污染风险等若干问题,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全面整改。
下一步,鹰潭市局将持续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跟进企业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