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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拟修改高咖啡因食品的相关标示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8-09 09: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核心提示:8月8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4-366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8月8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4-366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为了加强向消费者提供营养信息,扩大了营养标签要求的范围,与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中国等主要国家保持一致。
 
  2. 以瓜拉那为原料,含有一定量以上咖啡因的固体食品等,也应标注是否为高咖啡因食品,加强警示标识,以便消费者了解。  
 
  3. 冷冻食品必须强制贴上以下警告:“已经冷冻,解冻后请勿再次冷冻。”但是,如冰块或冰淇淋等立即食用的食品,不需要解冻的冷冻食品上无需贴上这样的标签。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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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09
 
 地区: 韩国 亚洲
 行业: 饮料
 标签: 广告 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 咖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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