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选取了七星区和恭城瑶族自治县部分特食经营业态,重点检查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不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不设专区专柜、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等问题,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符合《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要求,电子监管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网售特殊食品监管工作情况等。
抽查结果显示,特殊食品销售专区设置率100%、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分支机构(配送网点或仓库)检查覆盖率100%。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督促经营者完成了现场整改。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科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对连锁药店、母婴店、大型超市等特殊食品重点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同时加强食盐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尤其是无碘盐销售经营秩序,为全方位深入推进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办实事出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