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等13类食品12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4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州市埇桥区龙柯小吃部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太一医药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亳州市博轩堂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菊花决明子茶(代用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六安市叶集区好又多玛特超市史河湾店销售的荷兰豆,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美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酸枣仁百合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宣城市泾县王国华蔬菜店销售的水洗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芜湖市镜湖区城市名人超市万达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弋江区有味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4/4/28)、绿豆糕(生产日期:2024/5/3),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宿州市埇桥区金园超市农科苑店销售的鳊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八、滁州天长市悦聪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天长市千和农庄纯净水有限公司(滁州)生产的一品甘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宣城市四鑫大市场江树立销售的牛蛙(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宿州市埇桥区新十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六安市茶鲜谷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工夫红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宿州市萧县商联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 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六安市裕安区瑞航达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六安市匡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匡家原味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京东到家寻菜(方来店)69减15(经营者为合肥市蜀山区方来农副产品店)在京东到家(手机APP)销售的香蕉200-250g(生熟随机 指定请备注)约250g/份,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阜阳市颍泉区文慧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祁门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生产的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淮北市濉溪县瑞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爱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枣粽,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