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第三市场张华丽蔬菜摊销售的四季豆,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三亚天涯汽车站市场黄青玉蔬菜摊销售的四季豆,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乐东利国比火蔬菜摊销售的四季豆(菜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保亭什玲黄桂珊蔬菜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菜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龙华朱雄水果摊销售的芒果,其中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海口美兰雅居乐店销售的夏橙,其中三唑磷和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南屿疏贸易有限公司金福路店销售的金煌芒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
(一)万宁万城明玉早餐店销售的馒头,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宁万城明玉早餐店销售的糖包子,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合格
临高椰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销售的地瓜貢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