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大类食品406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 39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山水店销售的,标称长沙龙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香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
( 二)常德锦绣千村能诚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德市龙凤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德香米,碎米(总量)和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T/CDNX 031-2020《农产品地理标志常德香米第1部分:大米质量标准》要求。
(三)汉寿县詹乐贫中学食堂使用的,标称常德振邦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振邦放心米(大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常德振邦米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使用的,标称湖南秋野田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稻田香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1354-2018《大米》要求。湖南秋野田米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友阿超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匠老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板鸭,总砷(以As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匠老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食堂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新田县第一中学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沃尔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沙梅溪湖分店销售的包装菠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衡阳市石鼓区渔食界海鲜水产店销售的大牛蛙(其他水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攸县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长豆角),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衡阳、常德、郴州、永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