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重点对市场上销售的猪肉进行检查,核查了市场销售猪肉经营户的主体资格以及进货渠道,督促猪肉经营户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查验了猪肉经营户销售猪肉落实“两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的情况,严防“白板肉”、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生鲜猪肉流入市场。
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现场培训,要求经营户完善肉类产品、食用农产品准入核验、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强化经营者管理责任落实,禁止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严把进货查验关,提高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肉类销售业户和摊位43家。下一步,萍乡市莲花县食安办将继续加大肉类市场检查力度,全力规范肉类及肉制品市场秩序,严防“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