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066号(农业水利类003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黄玉治委员:
一、关于加大新疆肉牛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新疆肉牛产业发展,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支持发展设施养殖。落实《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遴选一批包括新疆天莱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泰昆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主体,示范引领新疆设施畜牧业发展。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融资项目库,截至2024年4月底,已向金融机构储备推送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施畜牧项目48个,已实现授信项目11个。二是支持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启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首批15个项目县包括新疆布尔津县、昭苏县、塔什库尔干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三是支持基础母牛扩群提质。2023年,将新疆纳入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范围,支持选择肉牛产业基础相对较好、基础母牛存栏规模较大的县,对饲养基础母牛、选用优秀种公牛冻精配种并扩大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持续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指导新疆落实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等支持政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完善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在评估审核和统筹平衡基础上,对新疆予以倾斜支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沟通协调,推动出台现代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政策。
二、关于为新疆畜牧业发展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督促银行机构针对各类涉农主体的需求特点,创新专属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增加中长期信贷供给。依法合规开展生物活体、养殖圈舍、大型农机抵押融资,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融资。截至2024年一季度,全国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6.3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余额4.79万亿元,同比增长23.4%;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余额8.9万亿元,同比增长17.4%。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撬动社会资本多元投入,推动在28个省份发行438支乡村振兴债,累计规模超2800亿元;23个省份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了134支乡村振兴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超2200亿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配合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并向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优化金融服务,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投放,积极探索推广农业政策性保险,助力新疆肉牛产业发展。
三、关于创新企农利益联结机制
农业农村部注重发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作用,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指导,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会同相关部门立足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截至2023年底,全国经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有9.1万家,初步构建起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农业龙头企业新“雁阵”。其中,新疆以牛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二是发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作用。指导各地发展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三是强化指导服务。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每个省份重点培养千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服务包括畜牧业在内的万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围绕规范建设、品牌打造、短视频与直播等内容开展培训,截至2024年4月底,累计培训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6万人次。四是加强宣传推介。围绕适度规模经营、单产提升、规范发展等主题,遴选推介5批435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支持新疆肉牛产业发展,发挥肉牛龙头企业牵头带动和专业合作社组织作用,推动肉牛适度规模养殖,实现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双赢。
四、加快推进肉牛良种化进程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肉牛良种培育。2021年,发布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中央财政支持新疆呼图壁种牛场有限公司等3家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核心种公牛站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实施牧区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支持新疆肉牛、肉羊和牦牛品种改良。中央财政安排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支持新疆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以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新疆建设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以及动物防疫专用设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深入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支持新疆开展肉牛生产性能测定和肉牛品种改良,加大对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力度,推动完善肉牛良种繁育体系。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