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从事夏粮收购和政策性粮食销售活动的各类主体进行了计量及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夏粮收购单位的磅秤、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量器等在用计量器具是否建立台账、进行备案,是否准确可靠、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检定或校准、是否存在利用计量器具作弊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行为,确保粮食收购计量准确。对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是否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在购销过程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重点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采取监督检查与指导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购销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粮食经营提醒告诫书》的进行宣贯,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经营。
截至目前,共检查粮食收购企业和基层粮库4家,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检查计量器具16台,均进行了检定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