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许用于膳食补充剂(0-3岁婴幼儿食用补充剂除外)的营养物质清单(附件1)中新增扁豆粉、针叶樱桃粉、羟基酪醇及其衍生物等物质;
(2)允许用于0-3岁婴幼儿食用的膳食补充剂的营养物质清单(附件2)新增瑞士乳杆菌R0052、长双歧杆菌R0033和两歧双歧杆菌R0071等物质;
(3)必须通过食品补充剂形式提供给消费者的营养素清单(附件3)中,将供19岁以上人群单次食用的补充剂中羟基酪醇及其衍生物的添加量范围规定为5-35mg;
(4)修订食品补充剂允许使用的声称清单(附件5),新增瑞士乳杆菌R0052、长双歧杆菌R0033和两歧双歧杆菌R0071可以使用“有助于胃肠道健康”声称,前提是添加量满足附件3中的添加量要求;
(5)修订食品补充剂标签规定(附件6),新增含扁豆粉的食品补充剂标签应标注“孕妇、哺乳期母亲和儿童不应食用本产品”警示语的要求等内容。
该指令于公报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in.gov.br/web/dou/-/instrucao-normativa-in-n-304-de-26-de-junho-de-2024-56905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