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对《办法》印发的背景、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重点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会人员就经营场所规划、备案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会议明确,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尽快开展规划工作,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的前提下,合理规划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划定禁止和合法经营区域,明确禁止经营界限;二是以学校、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为切入点开展食品摊贩管理工作,鼓励周边食品摊贩经营者进行备案并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经营;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此次会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摊贩管理工作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市政府食药安办将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及督查检查等,深入推动《办法》的有力宣贯以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