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例行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时,该局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浪费现象,其中某中学食堂存在严重浪费粮食现象问题,且该学校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制定和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节约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节约食品的良好习惯。
反食品浪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和参与。新余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食品浪费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也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共同推动反食品浪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