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长沙市雨花区湖南高桥大市场强盛米行销售的,标称浏阳市永安永忠米厂生产的国泰香米,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浏阳市永安永忠米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月塘街店销售的,标称湖南道吾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油萝卜丁(酱腌菜),铅(以Pb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道吾山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