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进行了体系检查,本次评价依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共检查63项,其中重点项25项,一般项38项,发现不符合项13项,其中,重点项3项,项目序号分别是3.1,4.2,6.3;一般项10项,项目序号分别是2.1,2.3,2.5,2.6,2.8,2.11,4.8,6.1,7.1,7.4。
检查结果显示,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存在问题为厂房设备设施的维护不到位、进货及物料贮存管理不规范、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记录不完善,检验能力建设和实验室管理需加强等。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依法依规核实处置,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