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与GB/T 26760-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更改了术语“酱香型白酒”的定义(见3.1,2011年版的3.1),增加了术语“酱香型白酒(大曲)”“酱香型白酒(其他)”“高温堆积”“高温大曲”“轮次”“下沙”和“造沙”的定义(见3.1.1~3.1.2、3.2~3.6);
2.删除了产品分类和产品分级(见2011年版的第4章和第5章);
3.增加了生产过程控制要求(见第4章);
4.更改了优级、一级的感官要求,删除了二级的感官要求(见5.1,2011年版的6.2);
5.更改了理化要求,总酸、总酯、酸酯总量按53%vol折算,并按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分别对产品提出要求(见5.2,2011年版的6.3),增加了酸酯总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6.2.4);
6.删除了卫生指标及其试验方法(见2011年版的6.4、7.2);
7.增加了净含量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3、6.3);
8.更改了“酒精度”“总酸”和“总酯”的试验方法(见6.2.1~6.2.3,2011年版的7.1);
9.更改了检验规则(见7.1,2011年版的第8章);
10.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见7.3、7.4,2011年版的第9章);
11.增加了酱香型白酒(大曲)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示例、不同级别酱香型白酒(大曲)香气特征剖面 示意图(见附录A、附录B)。
GB/T 10781.4-2024 与 GB/T 26760-2011 比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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