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个制度”规范风险会商预警防控工作机制
自2022年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来,惠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坚持探索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印发《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制度》,按照“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及时有效研判分析食品安全风险并作出针对性处置措施,及时有效研判分析食品安全风险并作出针对性处置措施,并通过固定会议时间、规定会议室、固定议题范围、固定参会人员等“四固定”方式,持续提升风险会商效率和效果。
二、“每月1次会议”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消除
自2023年4月以来,惠州市市场监管局以月例会方式累计完成14期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会议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案件查办、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进行会商,同时也就前一阶段所研判风险信息的跟踪整治情况进行反馈。通过会商研判和跟踪处置,有效降低季节性食源性疾病风险、饮用水夸大宣传、土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等风险,其中我市土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验合格率达99.7%,创下历年最好成绩。
三、“N个方式”提高风险信息预警防控成效
按照“短会快发”的方式,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3个工作日内印发会商信息,减少风险信息流转时间;同时针对紧急风险,惠州市市场监管局以“紧急会商”和“即会即发”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风险预警的时效性。会商信息除了抄送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外,我局还按照“涉谁报谁”的原则将会商信息及时抄送相关的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实现风险信息共享,提高相关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敏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