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龙其韩顺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旻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杏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未对变质的食品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林子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