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聚焦“四个最严”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将食盐监管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靠紧压实食盐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以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推进食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到“应包尽保”,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盐经营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食盐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
聚焦供应安全
强化食盐专营管理
以强化食盐专营管理为主线,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为重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不断加强食盐经营电子商务管理,强化食盐市场价格监测,严格食盐定点批发资质审查,督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履行食盐社会储备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盐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切实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三
聚焦质量安全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狠抓市场巡查。依托“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切实强化食盐仓储及流动配送规范化管理,全面实现食盐配送全程可追溯。对全市96个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21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862户次。二是加强监督抽检。以食盐定点批发、零售单位、餐饮饭店、卤制品店等用盐大户为重点对象,紧盯海盐、加碘盐、无碘盐、精制盐、低钠盐等品种,完成省级食盐抽检监测90批次。三是严惩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定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从非定点企业或个人处购进食盐,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不符合甘肃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食盐,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销售或使用散装食盐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案件7起,没收不合格食盐1.3吨,收缴罚没款1.65万元。
四
聚焦社会共治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通过食盐安全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超市、进企业”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累计发放《食盐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用盐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健康消费理念,着力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关心的食盐安全共治共管氛围。
下一步,天水市将不断强化食盐流通、消费环节安全监管,集中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确保全市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