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入境的粽子类垊/stro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含有肉类(含内脏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的粽子禁止邮寄进境。如果含有上述成分,存在传播禽流感、非洲猪瘟或其他检疫性疫病的风险。水生动物产品禁止入境(干制、熟制除外),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全面暂停进口、/div>
我国允许入境的粽子类垊/strong>
稳妥起见,建议选择白粽、豆沙粽、蜜枣粽等素馅熟粽(划重点,必须煮熟)进行邮寄、/div>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要求
不同国家对粽子的进口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新西兰和日本明确禁止肉馅和蛋黄馅粽子入境。而在欧洲如德国、法国、西班牙以及瑞士等地,所有类型的粽子都不允许入境。建议提前了解邮寄目的地的检疫规定和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div>
香囊
端午香囊中的主要成分为各种中草药及香料,如艾草、丁香、川芎等,虽然不涉及食品安全,但也并非毫无禁忌。建议您在携带、邮递香囊进出境时,避免使用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成分以及各种植物的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材料、/div>
注意事项
邮寄个人物品进出墂/strong>
①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且其数量应满足自用、合理要求;
②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div>
携带个人物品进出墂/strong>
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2.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对超出部分征税、/div>
2021?0?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联合发布?70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div>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籺/div>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2])。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div>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div>
(三)水生动物产品。干制,熟制,发酵后制成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除外、/div>
(四)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奶油、黄油、奶酪、炼乳等乳制品、/div>
(五)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div>
(六)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div>
(七)油脂类,皮张,原毛类,蹄(爪)、骨、牙、角类及其制品。经加工处理且无血污、肌肉和脂肪等的蛋壳类、蹄(爪)骨角类、贝壳类、甲壳类等工艺品除外、/div>
(八)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div>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籺/strong>
(九)新鲜水果、蔬菜、/div>
(十)鲜切花、/div>
(十一)烟叶、/div>
(十二)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材料、/div>
三、其他检疫物籺/strong>
(十三)菌种、毒种、寄生虫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兽用生物制品,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及其他高风险生物因子、/div>
(十四)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div>
(十五)土壤及有机栽培介质、/div>
(十六)转基因生物材料、/div>
(十七)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div>
注:
1.通过携带或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