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通报了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开展问题分析,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并对食品储存与加工、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
会议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责任到人,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全面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完善硬件设施设备;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各岗位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牢记于心。
下一步,安源区局将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查漏补缺,对检查出问题的学校开展“回头看”,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监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