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类食品79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和农药残留超标。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西一巷22号的天山区胜利路西一巷努尔比牙太牡莎何食品原料商行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布扎克乡思源扶贫产业园的新疆克斯来提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萌古丽红花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吉木萨尔县北庭溢香粮油加工厂生产的红花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奎屯朱俊毅便利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富蕴县绿源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辣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海县辰煜鲜果蔬菜超市销售的姜,六六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