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进行排查。一是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二是对酒类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三是对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酒水单、仓库、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四是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60余家。下一步,吉安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从源头清除、链条斩断和社会监督多角度维护酒类制售良好秩序,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合理宣传的酒类营销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