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136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2104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饮料188批次,不合格2批次。
3.方便食品161批次,不合格3批次。
4.速冻食品20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糖果制品16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蔬菜制品72批次,不合格5批次。
7.水果制品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7批次,不合格3批次。
9.水产制品78批次,不合格2批次。
10.餐饮食品(含餐饮具)228批次,不合格3批次。
11.食用农产品808批次,不合格1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广州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经营、召回等措施。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进行消费,并索取和保存购物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或标签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贮存温度是否达到标签标示的要求,不要购买无生产加工单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宣称能治疗疾病的食品,不要到无证无照、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店或流动摊档消费购物。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线索,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