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一封情酥食品店以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2024年4月9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争议及媒体报道内容,对武汉市江岸区一封情酥食品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店内收银台集中商品价签汇总栏目上存在“50g”和“斤”等多种计量单位,与展示商品位置分离不对应,且多个价签混淆不清;店员在对消费者选中的樱花酥进行称重计费时,未同时向消费者展示所购商品的单价、数量及总价,直接切块并要求消费者出示付款码扫码收费,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以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武昌区郑鑫鑫餐饮经营部通过夸大、隐瞒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案
2024年4月28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武汉市武昌区郑鑫鑫餐饮经营部(凤爪王烧烤龙虾基地)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标称“99元秘制小龙虾5斤”和“188元3-4人秘制小龙虾10斤”套餐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店员仅凭盘内龙虾体积、高度估计重量,未对套餐项目内熟制小龙虾进行称重,与其套餐项目宣称的重量有明显差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通过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