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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消费提示 警惕“特供、专供”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4-23 08:45 来源:通辽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五一”假期将至,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酒品消费安全风险,不要轻信所谓“特供、专供”酒,避免消费陷阱。
  “五一”假期将至,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酒品消费安全风险,不要轻信所谓“特供、专供”酒,避免消费陷阱。
 
  一、正规渠道购买,索取保留票据
 
  1、购买酒品时,一定要认准合法正规销售渠道,到具有合法资质的酒类生产企业、酒类销售点购买酒品,并索取和保管好购买票据。
 
  2、不购买无进货凭证等来源不明的酒;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的酒;不购买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
 
  3、低度酒(酒精含量低于10%)保质期相对较短,购买时请仔细查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酒。
 
  二、鉴别察看真伪,杜绝假冒伪劣
 
  1、看包装。看包装应密封完好,无漏酒、胀酒现象;看酒瓶封口是否严实,无破损、胶水等重新加工的痕迹;看瓶体是否有裂纹和砂眼等问题;倒过来时不会滴漏而出。
 
  2、看酒色。白酒在瓶内应清澈透亮,没有无悬浮、浑浊和沉淀物。
 
  3、看标签。根据国家有关食品标签的要求,生产单位应在酒的标签上标注这些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等级、酒精度、警示语。
 
  4、看类别。依据2022年6月1日起实施的《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明确了“白酒”必须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调香白酒”则是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
 
  由此可见,新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如食品香料)调配制作的酒,将被划入配制酒分类,并从白酒分类中剔除。消费者在购买白酒的时候,应仔细查看瓶身上的信息,以便购买适合自己品类的酒品。
 
  三、合理适量饮酒,特殊人群要注意
 
  1、适量饮酒。《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建议:以酒精量计算,成年人如饮酒,一天最大饮酒的酒精量建议不超过15克,任何形式的酒精对人体健康都无益处。
 
  2、尽量不空腹饮酒,食饮结合。空腹时酒精吸收较快,容易醉酒。
 
  3、尽量不混合饮用多种酒类。由于各种酒的成分构成有差异,混饮后容易引起上头、醉酒等不良反应。
 
  4、特殊人群应避免饮酒。如孕妇、乳母、酒精过敏人群、病患人群、未成年人、特定职业等。
 
  5、亲朋好友聚餐时,注意饮酒时不劝酒、不酗酒,适量而止。
 
  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购买含有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名称(包括简称、徽标)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字样的酒品。同时酒类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决绝采购、销售所谓的“特供、内供”酒,共同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消费者如有此类线索或消费纠纷,请保留相关凭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供  稿| 食品流通科
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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