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红古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红古白土路某牛肉面馆进行餐饮服务日常检查时,现场对炒面盘、炒面碗、牛肉面碗和小菜碟进行餐饮具表面洁净度快速检测,检测结果为炒面盘、炒面碗和牛肉面碗的餐饮具洁净度值超标,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改正。
整改完成后,红古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委托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该店使用的牛肉面碗、小菜碟2样复用餐饮具进行检验,2个样的检验结果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结果:红古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牛肉面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使用的餐具、饮具和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牛肉面馆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此案中,红古区市场监管局很好地发挥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在日常监管中的作用,运用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结果,提高了监管效率。此案的查处,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的运用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也对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供稿:产品质量科 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