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领导您好9/div>
对于〉a href='//www.sqrdapp.com/news/tag_1428.html' class='zdbq' title='企业标准相关食品资讯' target='_blank'>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四条最后一?ldquo;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rdquo;的理解我们有一些疑问,请帮助解答澄清:
如何界定本办法中此处提到?ldquo;技术要?rdquo;?我们查阅了《GB/T 20001.10 -2014 标准编写规则 ?0部分:产品标准》,其中?.5 技术要?rdquo;中所描述的内容(如产品特性、量化特性的极限值、特性值验证方法等),是否就可以理解为本办法中所指的技术要?rdquo;?而GB/T 20001中所列的其他要素,如术语和定义、分类、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储运、标志标识等都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要?rdquo;>/div>
2. 在上?ldquo;技术要?rdquo;的范畴界定清楚后。对本项表述我们有两种理解:
2.1本项表述仅是为了强调企业需要满足其所公开标准中的技术要?rdquo;,但并不意味着其他非技术要?rdquo;就不需要满足,即企业仍然需要满足其所公开标准中的所有条款、/div>
2.2企业仅需要满足其公开执行标准中的技术要?rdquo;,其?ldquo;非技术要?rdquo;可以不满足、/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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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哪种理解是正确的,或者有其他的正确理解?
答: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四 第四 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这里的技术要?rdquo;是指企业公开标准中的技术要求。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视为公开承诺,企业除了满足所公开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还应当满足其公开标准中的相应条款、/div>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
管理号/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24-02-09.html">202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