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会议表决通过的《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作了介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表示:“条例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综合施策,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提升。”
黄庆峰介绍,条例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生产经营者负责、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鼓励社会组织、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办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食品添加剂使用、相关凭证保存等方面补充细化相关规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条例加强对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加工制作过程网络展示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供餐单位即时加工制作、当餐分装配送。
在社会普遍关注的网络食品安全领域,条例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检查义务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公示、经营环境、食品配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
此外,条例从执法队伍建设、信用监管、信息化追溯、执法协作、应急处置、责任约谈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明确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品种,并向社会公布。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相关内容。
部分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多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