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辖区酒类经营企业、酒类专卖店和直营店、超市等经营主体,对企业有无超范围经营、无证照经营、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进销台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经营假冒伪劣及“三无”食品、是否存在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经营侵权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在显着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标识及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行为进行了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户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诚信经营,严把进货关,坚决杜绝知假售假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酒类专卖店9家,流通领域酒类经销单位41家,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向供货方索取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予以整改。下一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