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在全市27家大中型食品经营主体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 、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是“智慧监管”信息化追溯稳步进行。完成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和第三方冷库备案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与总局备案系统互联互通。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完成率100%,实现了预约报备和入场查验功能。
三是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突出加强“一枚蛋、一只鸡、两盘肉、三颗菜、四条鱼”等11个重点品种进入农批市场的食品安全查验把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有针对性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数量209家次,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数1000余公斤。
四是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完成率100%。食品安全的各类信息均在超市的醒目位置对消费者进行公示。
五是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突出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规范运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89条处置率100%。
六是食品快检室注重民生。突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食品,开展“你送我检”活动200余次,先后快检食用农产品289846批次,快检任务完成率为103.7%。所有不合格农产品均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七是食品流通“佳节守护”行动成果显著。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在大中型商场、超市、高速公路服务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消费集中区域,国绕节日热销食品,突出重点问题,开展了督查和专项治理。发现问题隐患116条,整改率100%。
八是农村地区食品销售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序推进。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指向无证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食品安全标准储存食品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食品流通领域共办理农村地区食品案件28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