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25期),其中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无锡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和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25期)涉及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陶家果业商行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锡山区东亭陶家果业商行,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18公斤,货值金额162元,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不予立案。
二、南瓜子(盐焗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25期)涉及苏州市浙江武义福润家超市有限公司唯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新一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盐焗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无锡新一米业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53千克,其中1千克留样,2千克用于出厂检验,10箱(5千克/箱)用于销售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迅速开展该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排查及整改,当事人已启动不合格批次食品召回,目前未有消费者退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查处情况我局将在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
三、蒜蓉酱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25期)涉及无锡市江阴食品城丰调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江苏乐宅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蓉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江阴食品城丰调副食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10桶(1千克/桶),货值金额250元,尚余3桶,其余除抽样外均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没收3桶蒜蓉酱、罚没1017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澄市监处罚〔2023〕0103535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