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店铺名为「新高星」,位于元朗金辉?8号好盛洋楼地?号铺,由今日(九月二十日)至十月三日须暂停营业、/div>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六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四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div>
有关经营者亦因相同违例事项,去年十二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八千五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店铺今年三月至四月期间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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