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重点制度为抓手。重点检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情况以及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以重点对象为抓手。重点排查承包经营企业以及承包经营的食堂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三是以重点环节为抓手。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项目审查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全部整改。
四是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对于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
五是以评价退出机制为抓手。重点指导集中用餐单位制定承包经营企业的评价和退出管理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承包经营企业。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用餐单位282家,发现整改各类隐患问题156个,督促指导34家集中用餐单位投入1640余万元进行升级改造。办理5起案件,罚没金额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