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
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相关受灾地区做好水旱灾害救灾、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于9月1日下达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0亿元。其中,安排抗旱救灾资金2.72亿元,支持甘肃、陕西等省(区)应对农作物因旱受灾,做好农作物改种补种、农业生产抗旱调水等相关工作;安排洪涝救灾资金3.57亿元,支持吉林、黑龙江等省份应对台风、强降雨导致的持续洪涝灾情,及时开展农业生产恢复、水利设施水毁灾损修复等相关工作;安排水稻病虫害防治资金3.71亿元,支持江西、湖南等省(区)做好稻瘟病、水稻“两迁”害虫等水稻病虫害防治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