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6月初至今,共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1家,涉及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及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
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企业是否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是否持续保持发证条件,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控制情况,生产条件、检验设备等是否满足生产的质量要求;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实施出厂检验,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规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发证生产条件,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从企业源头杜绝质量安全隐患。